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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标准范围将进一步扩展
2007-10-18 13:41  文章来源:商务部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从今年开始,我国节能标准范围将进一步扩展。其中,高耗能产品生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从无到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国家标准将拓展新的产品领域,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将从工业企业拓展到所有的用能单位,指导企业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也在制定之中。

  今年,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重点组织开展4个方面的国家标准研制。

  一是高耗能产品生产能耗限额标准。主要集中在钢铁、电力、有色金属、化工和建材等领域,已列入计划的包括22项重点产品。这是一个全新的国家标准领域,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领域的拓展,主要是为了适应新的节能形势和要求,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配套,为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生产,为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设立比较高的门槛,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

  二是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目前我国已发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国家标准23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工业及商用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今年,除在上述领域继续加强能效标准的研究制定步伐外,还计划将能效标准拓展至办公设备领域。目前,正在制定的能效标准包括微波炉、电热水器、电磁炉等家用电器,工业锅炉、电力变压器等工业设备,制冷展示柜等商用设备等。上述领域中一些能效标准的实施虽然没有到5年这个国家标准复审的底线,但目前已启动了修订计划,如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电风扇、电饭锅等,目的是为了逐步提高这些产品的能效水平,适应新的节能要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终端用能产品领域的能效标准将拓展到办公设备产品领域,如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显示器等。

  三是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标准。2006年,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这项标准是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修订和延伸。新标准规范的领域不仅从原来的工业领域拓展到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其他用能单位,还将原来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均作了调整,目的是更好地发挥计量在节能中的作用。今年,按照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部署,将陆续组织制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电力、化工6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将通则标准在不同的重点耗能行业进行细化。

  四是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国家标准。这项标准是今年国家标准委一项重点节能标准项目,面对所有的工业企业,主要解决当前企业节能标准化工作无依据、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的问题。通过指导企业编制节能标准体系,使企业全面了解国家在节能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相关的节能技术,促进企业节能管理水平的提高。

  此外,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要求及能效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强化,今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将完成包括燃气热水器、三相异步电动机、变频空调、多联式空调、自镇流荧光灯等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研究,争取将更多的终端用能产品纳入能效标识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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