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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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2-04 09:38 |
在当今国际市场上,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TBT)进行贸易限制,已是普遍的心照不宣的秘密。尤其是发达国家,它们利用在技术和产业发展上的优势,运用标准以及各类行政法规,特别是绿色壁垒来限制和抵消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等方面所拥有的某些优势。“中国制造”虽然目前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一定的优势,但一些国家却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限制我们产品的进口,保护其本国的产业发展,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大。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集中代表,它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潜在发展优势。许多国家,一方面表示欢迎中医药的进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各种行政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来限制中医药的进入。中医药在进入国际市场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TBT的困扰。
一、中药出口虽然前景广阔,但当前所面临的局面不令人乐观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现代医药在发展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科技界和民众开始重视回归自然的替代疗法,天然的传统医药再次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世界经济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寿命的普遍延长,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加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极力推荐,都给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事实并不令人乐观,我国中药出口,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以后,就一直处于低速增长甚至徘徊不前,而且出口商品的结构也不理想,一直以原料性的药材和植物提取物为主(见表1、表2)。
表1 1950年~2002年中药出口总值表 (单位:万美元)
年 份 出口总值 年 份 出口总值 年 份 出口总值
1950 539 1990 40519 1997 65864
1959 1221 1991 36793 1998 54188
1969 4009 1992 41067 1999 51582
1974 10000 1993 39017 2000 55424
1979 27000 1994 65175 2001 55846
1985 36500 1995 74792 2002 67095
1989 36048 1996 68499
表2 1995年~2002年中药类产品出口结构表 (单位:万美元)
年 份 出口总值 中成药 百分比 提取物 百分比 中药材 百分比
1996 69499 11463 16.5 6667 9.6 51369 73.9
1997 65864 10118 15.5 9137 13.9 46877 71.2
1998 54188 8057 14.9 9998 18.5 36133 66.7
1999 51582 7899 15.3 10400 20.2 33283 64.5
2000 55424 9094 16.4 11400 20.6 34900 63.0
2001 55846 10212 18.3 10224 18.3 35410 63.4
2002 67095 10987 16.4 17131 25.5 38796 57.8
二、行业组织在制定标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初见成效
中药出口发展缓慢,中药出口遭遇很多困难,但由于其在国家出口中所占比例小,经营企业的规模也小,对推动中医药的出口,大家的议论比较多,但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思路。1999年~2000年,随着我国入世的临近,各行各业都在讨论如何面对入世,中药国际化也被炒得很热,议论很多。
此时,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也被动或者主动地对中药国际化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认为标准问题是制约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问题之一,并开始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当时原外经贸部也已开始考虑制定外经贸行业标准。在原外经贸部的支持下,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开始了制定行业标准工作,拉开了从技术标准层面上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的序幕。通过专家们的反复讨论,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决定从中药的公共安全卫生指标入手。通过一年多的努力,2001年3月,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行业提出的第一个行业标准──《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通过了外经贸部组织的专家审定,同年4月以外经贸部公告的形式予以正式颁布。
通过三年的实践,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制定的这个标准,无论是从过程还是从标准本身,都有许多不尽完美之处,完全有可能做得更好一点,更切合我国产业发展的实际,但这并不影响这个标准的意义。三年来,出口绿色中药成了行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在行业内外、国际国内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上述行业标准得到了行业内的普遍认可。行业内的最大和最有影响力的一些企业,如中药制药企业中的天津的中新药业、北京的同仁堂、天津的天士力、上海的雷允上、江苏的扬子江药业和植物提取物行业中的西安高科天诚、湖南宏生堂、湖南金农等50多家企业的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均申报达标。
在国际上,全欧洲中药商会、韩国药品输出入协会、英国草药供应商协会等分别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签定了共同推动绿色中药的协议。美国、新加坡、台湾等国家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纷纷表示欢迎与支持这一标准的实施。在国内,中央与地方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都对出口绿色中药的相关活动进行了报道。一个行业标准在国内外引起如此广泛的积极反应,充分说明了这一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代表了行业发展的方向。同时,这个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结束了中药在进入国际市场时不能应用我国自己标准的历史,对推动标准化的中药进入国际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植物提取物出口发展比较快,但我国没有植物提取物的标准,国际市场上也没有权威标准,企业在出口中相当被动。尤其是在发生贸易争端时,我国的企业往往会显得很被动。针对这一情况,中国医药保健进出口商会植物提取物分会于2002年开始制定行业标准的工作,当年有13个植物提取物方法的标准通过了外经贸部的专家审定。 2003年,又就14个植物提取物质量标准的制定开展了工作。
2002年,原外经贸部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提出了“提、跨、挡”的指导方针,这为行业组织在标准制定指出了正确的发展方向。行业组织不仅在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提高我国行业发展水平,占领国际市场标准制定的先机,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而且在应对国外的技术壁垒方面也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2003年8月,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颁布局令,实际禁止中药材的硫磺熏蒸。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立即在国内进行调查,并通过韩国药品输出入协会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商务部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两国贸易混委会提出了我方的意见。由于应对及时,政府各部门、企业、行业组织与专家团结努力,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使韩方不得不认真考虑和尊重我方意见,做出了推迟禁令实施并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的决定。
三、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行业组织必须走向前台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在推动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突破国外TBT限制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颇有心得和体会。行业组织在这方面必须走向前台,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与作用。
行业组织是企业的群体组织,企业在市场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通过行业组织做出反应。同时,相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行业组织对于行业的状况应该更熟悉,更了解,可以更好地组织企业进行应对。行业组织可以作为企业群代言人,直接与国外的行业组织或国外政府进行交涉,可以更为直接地表达企业群体的意见。相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行业组织在国内的活动也有很多的优势,比如组织科研部门进行协作,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共同应对等等。在工作的策略方面,应坚持以我为主,目前国内的产业发展速度比较快,一些产业已能达到国际水平,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会有差距。应根据我国产业发展状况制定我国外贸行业的相关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这些法规与标准直接与国际市场对接。争取在标准的制定及TBT的应对方面处于主动或者较为有利的地位。被动的应对也是需要做的,但TBT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应力争主动。行业组织在这方面将大有作为。
(作者单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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