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商世贸字[2006]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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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9 15:09 文章来源:商务部世贸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厅(委、局),外经贸厅(委、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定期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商世贸发[2006]387号),为全面掌握2005年度我国对外贸易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情况,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5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抽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抽样调查是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首次抽样调查,各地方单位作为具体实施的主体,务必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这次调查的组织工作;
二、抽样调查已经国家统计部门批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抽样调查中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地区抽样配额方案(另发),以及工作手册(见附件1)中规定的方法、程序等有关要求组织调查,确保调查问卷(见附件2)的回收数量和质量。
四、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调查问卷及有关表格和材料汇总后,函送商务部(世贸司)。
联系人:
王 晨 李碧清
电 话:010-65197380,65197398
传 真:010-65197061
E_mail:dstdiv3@mofcom.gov.cn
附件1 工作手册
附件2 调查问卷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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