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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C开始调查评估美新自由贸易协定
2003-03-24 22:36
  3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开始调查和评估美国总统拟与新加坡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根据2002年《美国贸易法》,总统有权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谈判和缔结自由贸易协定,但是协定需经美国国会批准(或者不批准,但国会无权修改)。根据该法,ITC应当提交一份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拟订的协定对美国总体经济、特定产业以及消费者的影响。

ITC的报告最迟不晚于总统签订协定之后90天内向总统和国会提交。根据美国法律,总统只有在通知国会其有此种意向90天之后才可以缔结该类协定。2003年1月30日,布什总统通知国会其准备与新加坡缔结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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