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向WTO通报食品标签要求法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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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7 10:10 文章来源:世贸司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欧盟向WTO通报了其食品标签要求法规草案—COM(2008)40 final。该草案对欧盟关于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的指令2000/13/EC号和关于食品营养成分标签的指令90/496/EEC号进行了修订,并拟于2009年实施。
根据我国质检总局提供的信息,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重新调整了现有法规的框架,并增加了食品信息的定义、一般规则以及食品企业通过标签向消费者告知信息的义务。
2、 现行的强制性标签要求并未做出修改,但新增了加工食品强制性营养成分声明要求。此次修订新增的强制性营养成分声明包括热量、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以及盐分,允许使用更为易懂的方式标注营养成分信息如采取替代性词汇表示营养成分信息或者用图表的形式表示。
3、 明确了食品原产地和出处声明的要求。此类标签要求是自愿性的,但若企业未告知此类信息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则该标签要求则为强制性的。该草案新增了食品原产地声明、多成分食品原产地和出处声明以及肉类(牛肉和小牛肉除外)出处声明的相关标准。
法规草案原文详见: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M:2008:0040:FIN:EN:PDF
或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tbt/eec/08_1093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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